各镇街卫生健康局、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为满足群众保健服务需要,进一步做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现就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全面有序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前期,我市部分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暂停或进行了调整。当前我市已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的妇幼健康服务项目。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考虑,周密安排,指导各机构在6月初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的妇幼健康服务。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根据《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东防控新疫部〔2020〕12 号)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科学确定每日接待量,合理安排服务时段,尽可能减少就诊前的等待时间,避免人员聚集。要加强检查场所内环境消毒,开窗通风,引导群众和医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二、正式启动新一轮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
我市新一轮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将于今年6月初开始启动。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当地妇联、项目实施机构和各村、各社区做好沟通协调,落实不同村、不同社区的群众是以送服务进社区还是去筛查机构参检的方式享受免费筛查服务。各单位要主动公布各项目筛查机构的公众号、预约方式,方便群众。
三、正常开展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群众报名参检的情况合理规划,控制室内空间人员密度。如参检人数较多,可与项目实施医院进行沟通,增加每月免费检查的次数或者延长服务时间。
四、有序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妇幼重大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基本避孕服务、妇幼卫生监测等)已划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各机构要补短板、强弱项,强监督、防风险,努力推进各项指标发展,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一)儿童保健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东莞市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渐恢复正常的儿童保健服务和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可在儿童接受预防接种的同时,进行儿童保健服务。待托幼机构开园后,要抓紧时间开展集居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二)入户访视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群众进行沟通后,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产妇产后和新生儿家庭访视并做好系统录入工作。
(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做好孕早、中、晚期及产后的健康管理服务,告知和督促孕产妇按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按医嘱做孕期检查,做好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
请各镇街卫生健康局、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落实辖区内实施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助产医院开始各项目的预计时间填报附件2,市属单位填报本单位实施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时间,并于6月4日前报dgwsjjfk@126.com邮箱,留作备案。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9日
东莞市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机构联系电话及预计实施时间
相关链接:【权威解读】《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全面有序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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