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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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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2-19 15:55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法治东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两个确立”,第一时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以上率下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召开全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印发《中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学习方案,组织召开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三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主题教育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要义,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堵点、解难题,切实摸清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强调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530日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出台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遴选6名专职监督员、26名兼职疾控监督员、2名巡查员。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新开发55个疾控检测项目,印发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高中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等相关方案,成功申报第五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落实《精神卫生法》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市33个镇街(园区)均已开设精神科门诊,截至202312月底,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411名、专职精防医生132名、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二代长效针剂使用比例14.7%,均超过省目标要求。

(二)加强职业健康保障

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一是首创建立健康副厂长工作模式。8月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同印发了《东莞市重点企业健康副厂长工作方案》,将健康副厂长工作模式进行全市推广。2023年,全市共为823家企业配备496名健康副厂长,共开展1610次现场服务。该项目被《健康报》在头版刊发,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知东莞等多家媒体做了报道。二是推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新模式。由市卫生监督所在“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公众号”开设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专栏,各镇街(园区)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培训,截至12月底,全市各镇街(园区)共组织培训160场次,培训用人单位1.2万家,培训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1.3万人次。全市共有2735家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职业卫生管理自查并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甲类1380家,乙类1040家,丙类315家。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改革任务,打造15分钟优质中医药服务圈。在全国率先打造具有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的新型镇级中医医院,探索组建东莞市新型中医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省“十三五”中医重点(特色)专科验收,推动建设国家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

(四)构建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体系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评估工作。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宣传、高危儿管理培训班。深入推进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及干预等两个民生项目,2023年共为13.67万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口腔健康检查,为10.06万名学生进行免费窝沟封闭,封闭牙齿约32.09万颗,为11.58万人次学龄前儿童实施局部涂氟;为14.83万名小学一年级学生进行了免费视力健康筛查。优化生育服务,强化人口监测,及时完成人口出生统计监测及近十年出生人口形势分析。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全市共有在营业托育机构312家,其中已备案305家,备案率97.7%,备案机构数量和备案率均为全省最高。

(五)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新增医养结合机构5家,全市医养结合机构累计14家,设有床位1723张。全市设置老年病科的医院共42家。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心理关爱工作,2023年推荐4个村(社区)作为广东省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项目点候选单位,累计开展24场老年心理关爱点宣传活动。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

2023年度领导班子会议开展专题学法3次,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省卫健委和市普法办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东莞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和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本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参加度学法考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对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由局聘请的律师顾问团队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局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并以局政策法规科的意见为决策参考,杜绝个人专断、不搞“一言堂”。

(三)加强卫生健康法治人才体系建设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等场景式教育方式。实施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局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依托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稽查(东莞)实训基地,结合重大案件现场督导和飞行检查调查取证,并通过开展健康行政案卷评查和法治专题讲座,对镇街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镇街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情况,以及落实2023年全面依市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实现高效履职尽责

修订和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高效履职尽责。根据事权调整,及时更新《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共346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74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它行政权力8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2022-2023年,结合工作需要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调整政务服务事项10项(其中新增委托事项7项,收回事项2项,取消事项1项),已完成发布调整公告、签订委托协议、调整办事指南等事权调整配套工作,确保事项顺利实施,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二)分级分类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分级分类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压减办理材料及时限、推进“全流程网办”、推行不见面审批、实施容缺办理等措施,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决杜绝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积极推进“一照通行”改革,通过营业执照归集公示相关许可信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保持即办率和网办率100%

(三)推动卫生健康依法管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东莞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用分级评价工作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开展信用分级评价,每年信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一年各信息主体的信用分级评价结果,市卫生健康局依法依规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布;推进信用评价与双随机监管有机融合,将信用分级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根据信用分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安全建设

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线下专项行动,通过合规性和技术性检查,加强数据安全。推动市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与市一体化平台对接,在市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增加卫生信用监管系统模块。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培训班,聘请局法律顾问做专题讲座。

(五)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效能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机制。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配合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市、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进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六)贯彻落实民法典,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整体推进,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制定了《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试行)》,修订《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表》,定期组织对局各科室印发的文件进行清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使市场主体退出更顺畅。落实《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坚决依法惩治违法违规侵害企业权益的行政行为。

(七)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一次医院防冲撞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对104家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备案;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有3742间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八)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

积极配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各项立法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修订《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过程中,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九)加强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局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对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防止越权发文和违反法定程序发文。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滥发文和政出多门,避免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请示报告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防范决策风险。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十一)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开展执法证件电子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探索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违法不当情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十二)创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加强以案释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十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履行普法职责,全面深入普法。制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计划,动态调整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素质。

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和《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宣传,121日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举办了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以健康义诊、知识宣传及免费HIV咨询检测、防艾游戏、禁毒、反诈宣传和青春健康知性防艾情景剧等形式进行宣传,现场宣传共派发防艾宣传资料2000余册、宣传品1000余份,共有10000余名学生参与线上直播活动。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活动,积极拓展新媒体防艾宣传,“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疾控”等新媒体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陆续发布艾滋病防治相关推文,提高市民健康意识,营造全民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2023累计建设职业健康小屋151个,组建各镇街(园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队伍170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示范活动,33个镇街(园区)共开展主题宣讲活动248场、宣传咨询活动211场、警示教育活动106场,宣传受众人数约30.2万人次。

扩大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影响力,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法》。成立东莞市心理科普讲师团,到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组织精神科专家制作“说医不二、莞医诊聊室”等科普视频,利用官方公众号、网站,向大众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保持身心健康状态,减轻心理压力和减少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分别于6月份、11月份举办两期“这里不是鸡汤莞”线下开放日活动,现场心理游戏、“躺平鸭”等多款减压又好玩的互动游戏吸引众多群众和学生参与,结合图片直播、短视频和图文宣传,两期活动后台流量超60万人次关注,受到省、市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的高度好评。

(十四)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依法加强医疗纠纷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医患矛盾纠纷化解。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依法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座谈研讨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对发现的违法、存在瑕疵或不规范行政行为的,及时要求整改和纠正,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十六)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落实《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每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和培训,健全处理投诉举报相关机制。持续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内部稽查和“飞行”“暗访”检查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十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十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引领,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有: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部分镇街综合执法队伍的卫生健康监督能力较弱,影响日常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局公职律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得不够。三是部分卫生健康信息化执法设备配套不完善,执法人员执法信息化掌握不够熟练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继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调动局公职律师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其参与更多法律事务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卫生健康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方面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监管职责,规范我市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行为。

(四)继续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继续落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两法”衔接案件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开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裁判文书、司法建议书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

(五)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合法性审查和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定期在全系统通报,提高行政纠错能力。继续组织领导班子通过局长办公会开展集体学法,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水平。

(六)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动态调整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继续指导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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