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东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对照“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聚焦五项重点工作,推进卫生强市和健康东莞建设结合,依靠顽强斗争打开新天地。牢记“三个务必”,做到知行合一,砥砺奋斗之志,奋进时代征程。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弘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奋斗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建设健康东莞新征程上再立新功、再创辉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3,0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列入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宣讲报告视频会议,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印发了规范性文件《中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东卫组〔2022〕6号),并报送市委办文电法规科正式备案;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9月29日加强我国生物安全建设进行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把生物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抓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健全生物安全制度保障体系,组织了全市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以“生物安全齐关注”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在东莞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党政正职综合评价工作中,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述职的内容之一,让关键少数干部在法治中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及其政策解读。组织本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100%,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于次年1月依法向社会公开,将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中的述法内容及时报送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根据省卫健委和市普法办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和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
(三)制定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和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诚信建设专题工作视频会议,对提高双公示工作质量、抓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以及持续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行宣贯,对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操作指引进行培训。2022年,全市根据《东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引》的工作要求,继续每年对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量化评分。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调整确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事权调整,及时更新《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419项,其中行政许可103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处罚260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它行政权力7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结合工作需要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调整政务服务事项4项(其中新增委托事项1项,收回事项2项,取消事项1项),已完成发布调整公告、签订委托协议、调整办事指南等事权调整配套工作,确保事项顺利实施,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压减办理材料及时限、推进“全流程网办”、推行不见面审批、实施容缺办理等措施,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保持即办率和网办率100%。
(三)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我局完善了《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填报《2022年度东莞市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表》,并已通过市“双随机”抽查工作系统完成本年度部门任务确认,正在启动抽查工作。加大飞行、暗访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随机抽查。2022年,共完成本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777个,任务关闭109个,任务完成率100%。对全市33个镇街(园区)进行了暗访和飞行检查工作,每个镇街(园区)随机抽取2个或以上检查对象,共实地暗访和飞行检查了164家基层医疗机构及26间公共场所,有效地打击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四)狠抓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和开展医疗机构整治行动。根据2022年市扫黑办关于四大行业领域开展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2022年医疗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东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我局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要求全市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间、按阶段完成相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面向全社会征集涉卫生健康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密切关注舆情变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当前我市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2022年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教育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群众投诉多、受过行政处罚、损害群众利益的医疗机构以及对近三年来被查处取缔的无证行医窝点进行回头看。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东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分3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贯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五)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对全市37间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各学校饮用水设施日常清洁及水质监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推进各市直属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程有序进行。积极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和定期评价通报的监督执法新模式,有序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促进用人单位自查自纠与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集中职业卫生监督力量重点治理严重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2022年共分类并推送5656家企业至各镇街实施分类监管,其中甲类879家、乙类2669家、丙类2108家。
(六)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防控监督和消毒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全市发热门诊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75间。组织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按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场所分工,组织对监管对象开展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监管对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则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违法追责处理。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以及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落实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按照市指挥部的部署,做好“九不准”自查自纠工作。精准处置新冠感染多点疫情,不搞层层加码。依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一)将普法作为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完善《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体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二)大力加强普法重点内容宣传。
1.全面指导全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局网站设立“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积极宣传卫生法律法规。2022年5月17日结合我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行政审批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举办行政许可专题线上培训班。
2.强力开展新冠感染疫情专题宣传。在疫情期间市卫生健康局、东莞疾控官微高强度、多频次滚动发布东莞最新疫情动态、推文。组织协调各级媒体积极创作、转发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视频,解读相关政策内容。2022年“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共发布推文1465篇,总阅读量超6171万次,10w+推文170篇,官微关注人数超121万人。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2022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宣传栏、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部署会1次、推进会2次、局党组专题学习1次、宣传活动96场、专题培训156场、悬挂横幅398条、开设橱窗62面、新媒体宣传报道131篇,营造了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4.切实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维权防诈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委托南方日报开通了“防范养老诈骗东莞在行动”专区,设计了专区形象标识,将全市5月份以来制作的防范养老诈骗稿件和科普素材一键集纳。专区开设以来,共收纳了177条相关稿件,在南方+平台阅读点击量为约107万人次,转发量超过26.5万人次。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年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2.推进重大决策依法规范。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对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局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加强对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关于抓紧推进公职律师相关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公职律师相关工作,目前我局共配备4位公职律师。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律事务工作,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4.优化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工作,针对我局对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改革情况对存在问题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编制执法指南并对镇街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2022年4月25日-5月7日,举办了全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本次培训班采取分片区、小班制、理论培训和企业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班共分六期,把全市33个镇街(园区)分成6组进行分期培训,全市各镇街卫健局、综合执法办共计186人参加了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启用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和2022年5月先后为市所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两平台”的线下和线上培训,也在“粤政易”为各执法人员开通了办案权限,已于2022年6月13日起正式启用“两平台”。
5.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座谈研讨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对发现的违法、存在瑕疵或不规范行政行为的,及时要求整改和纠正,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积极协调各科室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认真做好答复前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印发了《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处理信访诉求分类工作流程指引》。我局共开展合法性审查600余次,共发生涉诉案件40宗。
6.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下放地级市核发执法证件的部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今年,我局共申请注销行政执法证2人,申请申领行政执法证3人,人员数据迁移44人,更换证件99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有: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至今已2年,但由于之前有工作疏漏以及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个别应授权的事项未授权,造成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同一案件中的违法行为,需要市、镇两级分别立案处理,严重影响了案件查处效率;二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全面和扎实,规范行政行为意识不够强;三是个别单位对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多样,力度和深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坚持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继续把述法内容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上一年度述职报告中。制定2023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业务科室。
2.继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调动局公职律师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其参与更多法律事务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3.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卫生健康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方面相关规章制度,修订《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监管职责,努力规范我市卫生健康各类行政行为。
4.继续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继续落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两法”衔接案件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开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裁判文书、司法建议书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
5.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合法性审查和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定期在全系统通报,提高行政纠错能力。继续组织领导班子通过局长办公会开展集体学法,组织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6.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动态调整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继续指导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专此报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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