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召开的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通报会上,复查团团长黄晓军向喻丽君副市长提交了《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综合评价意见书》。省复查团认为,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达到了基本要求,将建议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再次确认东莞为国家卫生城市的称号,这标志着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级复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会见了省复查团一行,并根据省复查团的意见,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了重要批示。
2005年我市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后,2009年第一次复审顺利通过。根据命名满3年要复查的要求,今年我市第二次迎来“考核”。6月5-7日,由省爱卫会委员、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黄晓军所率领的省复查团莅临我市,开展为期3天的明察暗访工作。期间,省复查团分成8个小组,深入我市卫生工作的各个层面,就组织管理、社区和单位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健康教育,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八个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省复查团认为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广泛发动群众,落实部门责任,城市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必备的10项基本条件,各项考核指标也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省复查团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所开展的系列工作,给予了肯定,也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我市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完善巩卫设施和制度,尤其在集贸市场升级改造、“五小”行业管理、卫生死角监管、河道清洁等方面加强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并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尽快实现村级水厂持证经营,以适应日益严格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在听取完复查团的评价后,喻丽君副市长要求各单位和四个街道办要认真落实好徐建华书记的批示精神,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检查整改力度、媒体曝光力度,齐抓共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对由于工作不落实、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的部门和街道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接下来,我市将全力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提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水平;抓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不断加大创卫资金投入;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
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命名满3年要进行复查。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省级复查后,下半年还将迎接国家级暗访,通过国家级暗访后,有望于今年底获得国家卫生城市重新确认。(爱卫办)
图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通报会上,复查团团长黄晓军向副市长喻丽君提交综合评价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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