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起,广州各大医院将全面实行病历一本通。记者从广州市卫生部门获悉,《广州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近日制定,从下月起广州各医院使用通用病历,届时原有病历停止发行,但已发给患者使用的旧版病历可继续使用。根据试行方案,病历互通使用暂不涉及医院挂号流程、病历保管方式及检验结果互认等问题。
《方案》指出,广州市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使用统一病历,届时各医院不得再以跨院就诊为由要求患者重复购买病历。“一本通”实施范围包括广州市、区所属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眼科、口腔科等专科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参照实施。已在区域范围内开展病历互通工作的番禺区和花都区,可逐步过渡使用全市统一的通用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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