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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至9月,市卫生监督所对管辖的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执法监督。此举是该所医疗机构监管模式的又一次创新。
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职能主要由医疗机构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负责。为了进一步简政为民,减少对被监管对象的重复监督,更好地履行医疗机构监督职能,该所通过资源整合,将时间相近、执法对象相同的执法行动进行整合,联合开展执法监督。

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文书
开展综合监督时,各科室根据职能分工,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传监科主要负责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职业卫生监督科主要负责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和放射诊疗日常监督工作;医疗机构监督科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的校验和记分工作,并根据传染病监督科和职业卫生监督科的检查意见,一并做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工作。
此举通过综合运用单位内部执法资源,减少对医疗机构的重复监督,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延伸了医疗机构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提高了监督水平,提升了办事效率,得到了医疗机构的肯定。(李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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