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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7家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08-01-16 02:57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缓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少病人在就医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今年以来,邢台市在医疗机构中大力推行临床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度。截至目前,该市市人民医院、眼科医院等7家医院已被确立为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单位。
  据了解,自从去年5月份开展该项工作以来,邢台市从市直和驻市二级以上医院入手,每月定期对医院报送的室内质控资料进行分析、质评,并对各医院实验室进行统一标本检验,以保证临床检查检验质量。目前,这7家医疗机构的互认项目包括X光片、CT、MRI等7项,检验项目包括丙转氨酶等16项。
  据邢台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这项制度规范运转,该局建立健全了公开举报系统。病人在规定的互认医院就医,根据病情不需要再做相关检查的,一律不得重复检查、检验。如果病人认为医院违反了此项制度,可向邢台市卫生局、医院纪检会等相关部门投诉。另外,从2008年起,该市还将依托市医院协会,定期开展临床试验室质评,以促进临床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和检验质量的提高。临床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度还将向县级医院和民办医院延伸。(邢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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