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杨增朝因讨薪不成而自焚,本着“先救人后交钱”原则,深圳民营医院山厦医院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致使资金周转不灵,400余员工发不出工资。云南省政府曾表示负责处理此事,但目前却未兑现。日前,院方递交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伤势“在国外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杨增朝的主治医生、深圳山厦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张家龙说,当时病人全身只有头顶、裤带位置、脚心3个地方没有烧着。“在外国,这样的情况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张医生表示,杨增朝入院时处在休克期,之后还要经历感染期,再到康复期。而休克期和感染期都可能有生命危险。张医生说,即使能正常治疗也要3个月以上,多次分批做手术需要100万元以上治疗费用,而且治好后还可能有多种后遗症。
医院垫付73万元发不出工资
时隔32天后,杨增朝仍然在深圳山厦医院处住院治疗,目前伤势已有好转,基本脱离生命危险。而杨增朝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医院垫付,院方还安排了一个小病房给杨增朝的女友刘小丽居住,同时医院食堂给她提供免费伙食。据医院负责人称,他们秉着“先抢救、后交钱”的原则,至今垫付的医疗费已高达73万元。
该院烧伤科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我11月份只拿到基本工资1000元,夜班补贴105元,发下来的工资还不到以往的1/3,医院400名医护人员都没有拿到岗位津贴和奖金。”
当初指示不兑现 医院无奈上法庭
一边救治着伤者,一边却因为救治无法发放工资,该医院宣传部门的陈为民说,“病号也很可怜,贫穷是压倒骆驼的稻草,可是医院难道就不会因为贫穷而被压倒么?”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他们只好选择了法律途径。山厦医院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在起诉书中,医院称,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两被告分别作为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此事,当时,他们都指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可是,现在医院因此而发生财务困难,时至今日,没有收到有关杨增朝的治疗费用。迫于经济压力,医院在经过多次联系及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无奈,只好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民营医院无法享受拨款
据了解,针对类似杨增朝这样没有支付能力的重症病人和“三无(无姓名无职业无住址)”的紧急病人,如果在公立医院治疗,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将可能有财政专门的项目支付,而一旦是在民营医院治疗,将不可能获得财政划拨任何费用。
山厦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医院还将会继续本着“治病救人,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对杨增朝进行治疗,但是医院所面临的窘境也越来越严重。 (QQ新闻网)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 网站地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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