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职业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医保局和市总工会等20个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处置较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研究、防治技术研发、科技进步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
下一步,各镇(街道、园区)也将参照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 网站地图 | |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 TEL:0769-2328111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70 | |
主办单位: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备案号:粤ICP备19146426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