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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2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12-06 11:37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A级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卡拉OK(KTV)、夜总会、网吧、棋牌室(麻将馆)、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六类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各类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

  二、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保留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为市民群众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进一步支持保障正常经贸活动,支持企业举办展会、订货会、供销对接会等活动,对有需要的重点企业提供上门核酸检测服务。在发生疫情情况下,按最小单元划定高风险区,支持和保障企业不停工不停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高、低风险区严格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国家和省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请市民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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