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制度和宣传资料,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我市预防接种工作水平。
附件:东卫函[2017]64号
东卫函[2017]64号附件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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