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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全面提升我市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规范化水平,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母婴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东莞市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现将质控中心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7天)
联系人:谢家磊、洪文鑫,联系电话:0769-23281020
附件:东莞市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docx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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