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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东府办发〔2023〕16号)要求,立足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着眼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均衡发展,有效降低肿瘤、心血管、呼吸和神经等专科患者的异地住院比例,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印发《东莞市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卫办函〔2025〕27号),按照“全市规划、合理布局、择优扶持”原则,经量化标准遴选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肿瘤医学中心,肿瘤、心血管、呼吸和神经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名单。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市肿瘤医学中心建设单位
东莞市人民医院
二、市肿瘤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市中医院
三、市心血管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市中医院
四、市呼吸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市人民医院
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市滨海湾中心医院
五、市神经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市人民医院
厚街医院
市东部中心医院
现对上述建设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联系人:吴宝辉、黄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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