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松山湖社会事务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2024年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信用分级评价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共评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8家(A级22家、B级81家、C级2家、D级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47家(均为B级)、涉水产品生产企业49家(A级2家、B级47家)、采供血机构2家(均为B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18家(A级1家、B级17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家(A级1家、B级7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家(A级1家、B级5家)。现将我市2024年医疗卫生信用分级评价结果予以通报,请有关单位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依法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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