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东莞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部分成员有调整,为更好发挥其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调整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架构和工作成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共7天)。
联系人:卢碧霞、黎健明,联系电话:23280315。
附件:东莞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docx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