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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提高专科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我局印发了《东莞市加快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指导意见》(东卫函〔2017〕36号)。经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2023年21个东莞市临床重点专科名单、17个东莞市临床特色专科名单,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时间:7天
受理单位: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23281022传真:23281001邮编:523076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实名、电话、来访、来函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逾期将不予受理。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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