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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东莞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东莞市卫生研究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申报人取得相应职称(名单见附件)。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1〕53号)的有关要求,现于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http://dghb.dg.gov.cn/)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东莞市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逾期(以寄出邮戳为准)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东莞市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52300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3281199;李老师,联系电话:23280163。
附件:1.东莞市卫生(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东莞市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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