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东卫办〔2022〕20号)》,我局组织专家对东莞长安新安医院进行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均达到标准,拟确定东莞长安新安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联系人:李旭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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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