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的规范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和医疗秩序,维护医疗机构、患者和医疗护理员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东莞市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在2020年9月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联系人:黄靖涓,联系电话:23280315。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邮政编码:5230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东莞市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gnursing@163.com。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