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5〕44号)精神及要求,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初步确定东莞市人民医院等9家单位为省级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备案单位。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培训基地(8个)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中医院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东莞市厚街医院
东莞市大朗医院
二、项目制培训基地名单(1个)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现对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联系人:陈丽婷、叶昌盛
公示受理电话:0769-23281033